1947年5月1日,内蒙古自治政府宣告成立,这标志着内蒙古人民的革命斗争和民族解放事业取得了伟大胜利。内蒙古自治区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成立的第一个少数民族自治区,是我国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率先范例。内蒙古自治区简称内蒙古,首府是呼和浩特市,下辖9个地级市、3个盟(合计12个地级行政区划单位),23个市辖区、11个县级市、17个县、49个旗、3个自治旗(合计103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光辉照耀下,全区各族人民同心同德,奋发图强,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均取得了巨大成就。隆重庆祝自治区成立70周年,对于向全国和全世界展示内蒙古团结进步事业的巨大成就和崭新面貌,昭示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内蒙古取得的伟大胜利,团结动员全区各族人民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一步发扬民族团结进步的光荣传统,努力开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新局面,展示“稳定繁荣,和谐发展”的中华民族大家庭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为迎接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这一重要历史时刻的来临,铭记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伟大理论在内蒙古取得的辉煌成就和伟大胜利,中国人民银行定于2017年4月发行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金银纪念币一套。该套纪念币共3枚,其中金币1枚,银币2枚,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 【材质】银 【形状】圆形 【质量】精制 【重量(克)】30克 【直径(毫米)】40 【发行量(枚)】20000 【面额(元)】10 【成色(%)】99.9 【发行时间】2017年4月28日 【铸造单位】沈阳造币有限公司 【正面图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并刊国名、年号。 【背面图案】马头琴、白色哈达,配以蒙古包、风力发电、牧场、高速公路等元素组合设计,并刊“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汉、蒙文字样及面额。